员工手册《员工出差管理制度》,为了统一、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委派出差事项,加强出差质量及费用的管理,特制订本制度。负责出差人员费用报销审核,负责本部门员工《出差申请-报告单》的审核及确认。负责各一级部门负责人及高管的《出差申请-报告单》审核及确认。员工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期,不予报销差旅费,并按缺勤处理。无出差总结不予报销费用。出差订票费,凭合法单据报销。因故中止出差或调整出差时间,应书面说明原因,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报销订、退、改签票费。出差人员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的,除有特殊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事先批准的方可报销,其他无特殊理由,超支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。出差人员实际住宿费超出规定限额50元/天以内的,由部门负责人批准。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实际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超出定额标准的,出差期间平均每天发生的出租车费在5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,超过50元的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批准。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,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,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正常出差报销标准减半执行,住宿费不予报销。工作人员就出差之便,事先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,其绕道车费,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费,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。出差人员回公司后,按照《财务报销程序》黏贴报销单据,办理相关费用报销。